本會第十屆會員代表推薦候選人 公告
依本會組織章程第12條規定,本會會員人數已逾300人,得採會員代表制;依本會會員代表選舉辦法第3條 「會員人數每五人得自行連署乙位會員代表,每人可連署二次。會員需具有效會員(在會期間各年度之常年 會費階完成繳納或已結清積欠之常年會費者)之身分,始具有投票、連署、被連署及擔任會員代表被選舉人 之權利。」上述章程及選舉辦法皆報備主管機管核准(台內團字1050037361號)。
依本會第九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決議,本次會員代表採網路連署方式,有效會員名單請見附件公告,因
個資保護法,公告名單將部份遮蔽處理。
◎連署期間:107年10月16日~107年10月30日止
◎連署方式:請至附件欄位點選「Googl 線上表單」填寫或郵寄方式下載「會員代表推薦單」填寫。
◎相關訊息:詳如附件(會員代表選舉辦法、會員名單查詢)